【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月】高价彩礼不可“娶”
2026-02-08 10:55:37          来源:中国文明网 | 编辑:王亚茹 |          浏览量:73






案例简介

2020年8月6日早上6时许,王某骑电动车到“前岳丈”经营的早餐店,手持伐树的油锯朝“大舅哥”腹部捅去,油锯将对方的围裙绞到锯齿上,因为用手阻挡,对方左手3根手指受伤。事发突然,父子俩反抗,王某持油锯朝两人身上乱锯乱捅,造成“前岳”颈部、左肩膀等部位受伤。经鉴定,父子俩损伤程度分别为轻微伤和轻伤二级。

据判决书披露,2018年底,王某和女方按农村习俗举办结婚仪式,但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后双方产生纠纷,王某诉之法院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及“三金”款12万余元。

2019年11月,法院判决女方返还“三金”及彩礼钱5万元,但女方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后女方只返还2.8万元,在还款过程中,双方因还款数额又产生纠纷,最终诱发本案的发生。

案发后,父子俩向王某提出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鉴定费等在内的17万余元的民事赔偿。法院判定,王某因故意杀人罪获刑8年半,赔偿受害者共计7.936万余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案例警示

婚约关系作为一种民间习惯,在嫁娶过程中仍延续着订婚、追节、送婚书、给付彩礼等传统习俗。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彩礼也逐渐呈现出数额大、种类多趋势,而婚约双方也往往在订立婚约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导致婚约解除并诉诸法院,由此导致婚约财产纠纷案件逐年增多。梳理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案例会发现:近5年来,因彩礼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恶性案件,占因彩礼引发的刑事案件的46.26%。要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遏制高价彩礼陋习、杜绝婚姻关系物化。

责编:王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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